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报批费用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84号)
永登县人民政府,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
现将《 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报批费用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报批费用有关问题会议纪要
2009年4月2日下午,受姚国庆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米琳召集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城投公司、市土地储备中心、永登县政府、永登县国土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市政府四楼中会议室召开会议,就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报批费用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兰州吉利汽车项目是第一个入驻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轿车生产项目,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和吉利公司的努力下,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尽快办理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便于企业基建项目验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使生产经营合法化,争取6月份以前纳入上市公司,同意兰州吉利汽车有限公司退出的兰州基地目前尚未使用的300亩土地由市城投公司收购,并优先考虑将此宗地作为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今后发展用地。
二、会议决定,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2008〕39号、〔2008〕67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办理1026亩土地使用证2556万元报批费用由市政府、市城投公司、永登县政府与吉利公司共同筹集,其中市财政承担950万元,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永登县承担453万元;市城投公司缴纳600万元;另外553万元由吉利公司缴纳,永登县政府即征即列支。鉴于市城投公司为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出过较大贡献,同意市城投公司以3.4万元/亩的价格取得吉利公司退出的300亩工业用地,由永登县政府尽快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会议要求,市财政局、城投公司于4月10日前将报批费用全额拨付永登县国土资源局,由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永登县政府争取在4月20日前拿到省上批文,并在三周内下发吉利项目用地和城投公司300亩土地的批文。今后,市城投公司要出售从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收购的300亩土地,必须向市政府汇报并告知兰州吉利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市上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支持兰州吉利汽车项目建设,使其早日达产达标,发挥效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