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学院桥建设爱心捐资企业的决定
(吴政办发〔2009〕49号 2009年4月1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区属驻吴有关单位,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捐资助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真情回报社会。特别是今年以来,为加快教育园区建设,确保秋季招生,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慷慨解囊,奉献爱心,共捐资280万元,建设教育园区学院路接开元大道铁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吴忠市宏远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4家捐资单位给予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如既往地关心、帮助、支持教育事业。同时,号召全市人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向捐资先进单位学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吴忠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
受表彰的爱心捐资企业名单
1、吴忠市宏远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马耀庭
2、吴忠市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张学才
3、吴忠市永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杨义林
4、吴忠市新家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马尚荣
5、宁夏新开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黎振福
6、吴忠市利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捐款20万元 法人代表:罗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