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发〔2009〕15号 2009年2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现依据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纲要》、
《决定》和自治区的《实施意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把推进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思路和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具体目标是: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程序规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真实。
--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信赖保护等行政管理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得以确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