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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奶业严峻形势扶持奶业持续发展的决定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当前奶业严峻形势扶持奶业持续发展的决定
(吴政发〔2009〕21号 2009年3月1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驻吴区属有关单位:

  受“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和进口奶粉冲击等原因的影响,我市乳品市场消费不振,生鲜奶收购价格持续下降,奶牛养殖效益下滑,奶农养殖信心受挫,非正常淘汰奶牛现象日益突出,奶业发展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和自治区领导“保优质奶牛存栏、保优势乳品企业度过难关”的重要指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奶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稳定奶牛存栏,提升我市奶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密切协作、化危克难,开拓市场、加大扶持”的原则,结合我市奶业发展实际,现就应对当前奶业严峻形势扶持奶业持续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由市物价局牵头,经委、畜牧局配合,科学详实测算奶牛养殖成本,制定出台鲜奶收购最低保护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要求乳品企业、奶业经纪人严格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鲜奶,切实保护奶农利益。

  二、由市统计局牵头,审计局、畜牧局配合,对全市奶牛存栏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健全成年母牛、后备母牛台账;要求农牧、公安、交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设卡堵截奶牛外销外运,限制从市外向我市运入鲜奶;要求商务、工商部门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坚决杜绝屠宰健康奶牛,确保我市奶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快推进“出户入园”工程,提升奶牛饲养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凡今年新建的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符合建设标准和存栏奶牛达到200头以上的,每个给予10-20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凡经营规范、设施齐全、存栏奶牛达到50头以上的新建家庭规模养殖场,每个给予3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凡在孙家滩、牛首山麓、盐池、同心、红寺堡等山区荒地建设奶牛园区(场)的,无偿提供建设用地并比照川区补助标准加倍给予建设资金补助。

  四、规范、整合已有奶牛养殖园区,凡健全完善奶牛养殖园区基础设施,经检查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每个给予3万元的建设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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