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一支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学历达标率100%;学科配备齐全,教师年龄结构合理,学、帮、带蔚然成风;教师自觉遵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创新能力强,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突出,能够承担自治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教研成果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2次以上。
4、教育教学质量高。高中阶段学校高考升学率在全区居较高水平;初中阶段学校中考成绩进入全市前列,升学率达到95%以上;小学教学成绩居县(市、区)前列;近三年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在同类学校成绩突出,至少有两年位居前三名;学生辍学率严格控制在规定标准内。
5、办学绩效显著。学校教育质量、服务态度、综合实力、精神风貌、办学特色赢得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师生满意率达到90%以上,社会满意率达到90%以上。近三年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名校长评选条件
以“精通教育、治校有方、富有高度事业心和强烈责任感”为原则,具体条件为:
1、个人资历深。担任校长5年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教高级以上职称,在区、市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声誉度,近三年荣获市级以上学校管理方面表彰和奖励2次以上。
2、办学目标明确。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学校发展制定科学规划,遵循教育规律,致力于教师和学生发展,方法独到,措施得力,成绩显著,深受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信赖。
3、管理能力突出。精通学校管理,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教育管理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指导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的能力,熟悉中小学各学科教学,至少掌握1门优势学科,能指导课程改革,擅长收集和整理学校管理、德育、教学和科研信息,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校际沟通交往能力,注重研究教师、研究课程、研究学校管理问题,每学年有1至3篇学校管理经验论文在区、市以上交流(发表或获奖),形成开放多元的办学风格。
4、管理成效显著。带出一支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超前意识、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办学成果显著,在学校管理、德育、教学、教育科研和后勤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至少有两年位居前三名。学校综合实力处县(市、区)领先水平,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2次以上,师生满意率达到95%以上,社会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