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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发〔2009〕28号 2009年4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吴忠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小学的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吴党发〔2009〕9号)文件精神,市委、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创建工程(以下简称“三名”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坚定不移地把教育放在民生建设的首位,优先发展教育,科学统筹教育资源,强化学校内涵建设,积极探索校长和教师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实现吴忠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争取用至少5年的时间(2009年-2013年),培养一批依法执教、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富有影响力的名师,造就一批有思想、善管理、创新意识强、办学质量高的名校长队伍;建成一批管理精细、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特色鲜明、办学效益显著,有较强影响力、较高群众满意率的名校,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大幅度提高。

  (二)建立有效的竞争与激励机制,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管理,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教育工作者形象;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学校及教师管理体制,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形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有序竞争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位居全区上游,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让人民群众在“学有所教”中得到实惠,实现教育强市的目标。

  三、培养和管理

  (一)创造条件,培育名师。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注重发现典型,自我培育名师、名校、名校长,建设一支名师、名校长“预备”队伍。名师、名校长培养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专家讲座、课题研究、名校挂职、参观考察、亲历实践和聘请国家、自治区内的知名教育专家重点指导、个别培养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进行,全面提高培养对象的素质、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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