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原则。确保实施计重收费后总体收费水平与原有收费水平基本持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4.引导发展原则。通过货车通行费计量方式的调整和优化,对“绿色通道”车辆继续予以通行费适当优惠。利用经济杠杆,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推荐车型和多轴大型车辆给予适当的通行费优惠(对于车货总质量10吨以上货车,按照车货总质量线性递减费率实行通行费优惠),引导货车合理发展,优化货运车辆结构。
5.稳步推进原则。计重收费的试行和推广必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和社会的稳定。
二、计重收费的实施范围、实施步骤及资金来源
(一)实施范围。经省政府批准的普通收费公路对货车逐步实行计重收费。在收费公路行驶的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交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货车,均适用计重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客车、三(五)轮车、拖拉机仍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实施步骤。
为了积极稳妥地在全省普通收费公路开展计重收费工作,在确保巩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效果的前提下,按照稳步推进原则,2009年在全省普通收费公路超限超载较为严重的收费路段上的30个收费站试行计重收费,具体收费站如下:
2009年度试行计重收费的普通公路收费站一览表
所在市(州)
| 收费站名称(所在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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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
| 五棵树(X018);牛头山、福安(G202);合
心(S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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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金珠、西阳、烟筒山、磐石(G202);蛟白、蛟河(G302);朝阳山(S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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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
| 四平(含泉沟分站)(G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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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
| 辽源德胜、友谊(G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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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
| 通化、柳河、曙光(G303);牛心顶、黑大(G202
);朝阳镇、凉水(S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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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
| 白山(含道清分站)(G201);四道沟(X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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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
| 洮白、佟家店(S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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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
| 光明、太平川(S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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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
| 春和(S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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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 合计30个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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