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我市明天中午前后到夜间有大到暴雨,并伴有较强雷电和7级阵风。为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全面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强化细化应对措施,统筹安排防汛、防涝、防风、防雷电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加强预测,及时做好预警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暴雨、雷电、洪水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及预警工作。市气象局要及时发布重要天气预报,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广播电视、信息产业部门要指导电台、电视台和通信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天气预报信息,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抗灾和自救意识。
三、排查隐患,积极做好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排水、电力、通信以及防雷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空当。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在强降雨期间严禁施工,并认真做好防洪、防雷电等工作。要对水利工程、排涝工程、低洼地区和城市户外广告等进行巡查,密切监测重点、危险地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因山体滑坡、设施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对存在行洪隐患的地段,交警部门要及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遇有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发布时,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应及时做出停课安排。受强降雨影响大、有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单位,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确保不因强降雨引发各类伤亡事故。要加强物资储备和管理工作,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的原则,备足备齐各类应急抢险物资,确保抗洪抢险调得出,用得上,真正发挥作用。
四、加强值守,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和防指成员要及时到岗到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情工情。要严格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守,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险情及时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86056217、86056171;传真:86920031)。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洪、水库防洪、应急反应机制和抢险救援工作。一旦发生灾害,立即启动相应救灾应急预案,紧急转移、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令不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