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

  (三)最大限度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农民联合创办经济实体,拓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
  三、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就业,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求职推荐、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多种服务。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未就业特别是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强化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期望。要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二)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指导帮扶就业,通过采取职业介绍、组织创业和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和自谋职业,以及公益性岗位录用、灵活就业给予社保补贴、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有条件的街道(镇)社区建立就业援助基地、组织生产自救等帮扶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开展积极的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进一步健全“双零家庭”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援助的针对性,对“双零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建立促进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援助对象的就业稳定性。
  (三)积极推进复员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安置渠道,落实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和自主择业政策,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鼓励复员转业军人到基层一线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
  (四)积极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引导其与农民工通过协商方式,采取灵活用工、弹性用工、组织培训等方法,稳定农民工现有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促进一批农民工在城镇再就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工作,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完善劳务输出地区与输入地区对接机制,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农民工有序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建立全市联网的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及时提供有效岗位信息。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