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徐州经济开发区设立工作协同平台,成立区级监督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建设信息终端。
(三)工作流程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设要抓好七个环节:
1.信息收集:城管监督员负责在责任网格内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立即用“城管通”发送语音或图文信息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市监督指挥中心也可通过便民热线、公众投诉等途径获得信息。
2.案卷建立:市监督指挥中心得到信息后,进行甄别、立案。
3.任务派遣:市监督指挥中心根据问题归属,派遣至相关专业部门或区级监督指挥中心进行处理。
4.任务处理:专业部门和区级监督指挥中心按指挥手册规定的时间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5.处理反馈:专业部门和区级指挥中心处理完毕后,向市监督指挥中心报告处理结果。
6.核实结案:市监督指挥中心派城管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并获取核查结果,至此派遣任务完成,整个工作流程结束。未办结的案件要继续派遣、处理,直至办结。
7.综合评价:市监督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城管监督员核查过的处理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
五、建设模式
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采用“电信承建、政府回购、部门使用、企业维护”的方式,系统建成后,由市政府按建设投资分5年回购。2009年市财政预算内安排用于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的1800万元资金,用于扩大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系统使用期间,电信部门和有关企业继续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要严格按照由市政府批准、省建设厅论证通过的《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实施。建设项目由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和徐州电信局共同招标,以徐州电信局为主进行操作。监理项目的招标由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组织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列入2009年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各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容与城管执法局。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共同推进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