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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南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五)继续强化环境监管。实行污染减排月报季报半年公示制度,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的督导。通过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完善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系统等措施,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及减排项目的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六)强化污染减排责任分解。总量减排工作涉及环保、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统计等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安排,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减排任务。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和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可;建设部门主要负责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范运营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环保部门主要负责重点减排工程监管、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联网以及总量减排日常调度等工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同时,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要通过研究制定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市场手段,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等措施,充分利用经济和市场手段促进污染减排。
  (七)保障污染减排各项资金。2009年我市计划设立减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运营、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统计基础能力和信息传输能力、污染减排治理重点项目建设、奖励污染减排取得突出成绩的地方和企业以及市政府确定的与主要污染物减排有关的其他工作等。

  附件:
  各县市区2009年度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指标

县市区

COD

SO 2

南召县

2660

770

方城县

2550

610

西峡县

1300

3970

镇平县

3360

2380

内乡县

4100

2050

淅川县

1350

2950

社旗县

2600

480

唐河县

2525

680

新野县

7125

1860

桐柏县

990

2900

邓州市

8400

3520

宛城区

2290

870

卧龙区

2190

1160

高新区

720

360

市直

21590

40440

合计

63750

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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