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分配指导意见》
13.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8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环境统计发表调查工业企业、非发表调查的一般测算工业企业、生活源三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县市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以2008年为基准年。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总量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的编制重点(如面源、农业源),不产生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考虑(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二、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8年全市水环境中污染物COD排放量为7.62万吨,其中工业COD排放量为4.52万吨,生活COD排放量为3.10万吨;全市废气中污染物SO2为9.40万吨,其中工业SO2排放量为8.82万吨,生活SO2排放量为0.58万吨。
三、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及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