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南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宛政办〔2009〕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环保局编制的《南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南阳市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市环保局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参与,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同时,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与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污染整治相结合,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4.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5.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南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
6.《南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8.《“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9.《“十一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10.《“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11.《
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