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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09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
  各级政府要组织环保、农业、监察、农机、交通、林业、公安、消防和新闻媒体等部门单位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地昼夜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县、乡镇两级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禁烧期间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全市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三)考核验收阶段(6月20日至30日)
  市秸秆禁烧办公室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各督查组要于7月3日前综合有关情况后报市秸秆禁烧联席会议研究奖惩,并通报全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秸秆禁烧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八个联合督查组及一个综合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统一组织协调、督导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禁烧工作网络,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农业、畜牧、科技部门:负责督导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实施秸秆青贮、沤肥、秸秆制气、生产食用菌等技术开发工作,切实提高秸秆直接利用率。
  农机部门:严把农机入田收割关,切实加强对机械收割留茬高度的控制(茬高统一控制在10公分以下),并强力推广和实施旋耕机灭茬及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焚烧秸秆。环保部门:负责收集、通报信息;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推广禁烧典型经验,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交通、铁道和民航部门:加强对国道、省道、铁路两侧和机场周围的秸秆禁烧宣传和巡回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部门: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因焚烧秸秆引起的火灾;消防器材和装备处于良好状态,人员处于应急战备状态;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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