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宛政办〔2009〕32号)
2008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经过各级行政机关和政府法制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在政府法制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法制工作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卧龙区政府等18个先进集体和姚丽霞等54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政府法制先进集体名单
2.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1
政府法制先进集体名单(18个)
卧龙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房管局
宛城区人民政府 南阳市规划局
社旗县人民政府 南阳市交通局
方城县人民政府 南阳市劳动局
邓州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国土局
唐河县人民政府 南阳市物价局
南阳市地税局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商务局 南阳市环保局
南阳市公安局 南阳市盐业局
附件2
政府法制先进工作者名单(54名)
姚丽霞 贾 婉 贺善长 王 斌 夏 静
陈 果 樊文革 宋 方 袁延成 蒯红涛
柯 征 杜轶珍 张志鹏 叶万龙 冯卫东
王宇芳 张方方 赵海军 刘 刚 朱万东
韩东升 黄国勤 田瑞方 王晓谦 樊小伟
李 晓 薛 青 张 栋 马贞雨 周友鸣
侯春艳 王中波 刘泽锋 石伟良 杜 娉
耿源洪 生 辉 孙振山 褚 鑫 徐安然
赵 伟 李兆彦 李 伦 赵明明 王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