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我市大中型水库较多,由于建造年代、科学技术水平和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些大中型水库没有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汶川地震以后,国家提出,在保证新建大中型水库建设场地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同时,对西南地区在建和已建大中型水库开展地震参数复核工作,并依据复核结果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水利、地震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库地震动参数复核工作,开展必要的除险加固工作,把工作抓紧抓实,让政府放心,群众安心。
  九、依法行政,切实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
  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再次表明,严把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关尤为重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做好涉及基本建设的各项行政审批许可工作,将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没有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的,有关部门不予立项、设计、发放施工许可。市、县地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细化工程分类和场地分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新建的重要工程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是否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界定。
  各县(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按以下程序审批: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查验有无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对未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的项目,建设规划部门不批准其规划,不发放该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
  十、完善政策,推动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抓住“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有力时机,制定完善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和救灾性农村民居新建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的政策。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发移民搬迁工作结合起来,与扶贫等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生态村建设结合起来,既要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震能力,也要提高抵御其他自然灾害的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普及抗震设防技术,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工作,在农村形成建造抗震房屋的良好氛围。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财力情况、防震减灾工作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需要安排工作经费。
  十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市县工作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