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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9〕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强烈地震使全国上下为之震撼。破坏性地震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警钟,它再一次提醒我们,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时刻不能放松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和防范,对于自然灾害不能存有丝毫的侥幸和幻想,必须正视和坦然面对,尽最大努力做好各项防范和应对工作。汶川地震后,全国地震进入相对活跃期。我市的象州、武宣、忻城、兴宾、合山五个县(市、区)属自治区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形势比较严峻。
  根据《2009年广西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桂防震发〔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特制定2009年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密跟踪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适时将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一、精心筹备,适时召开来宾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
  全面总结几年来我市防震减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存在的不足,全面评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众对防震减灾工作所提出的要求,明确我市未来几年防震减灾事业努力方向,制定我市未来一段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任务。
  此项工作由市地震局牵头,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办,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城市重要的应急救援基础设施,是政府构筑全民安全防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处置突发事件,妥善安置和管理灾区群众的有力保障,是城市防灾能力提升的标志。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在自治区地震局、建设厅、国土厅、民政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下,依据平时与震时、休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学校运动场的新建、重建或改建,加快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市本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全面协调,在年内启动市行政中心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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