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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意见的通知

  5.在挖掘现有机构和人员潜力基础上,加强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6.建立全省反拐信息系统,为加强反拐工作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
  7.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并提高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意识,营造良好的反拐工作氛围。
  8.加强省际协作,有效打击跨省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能
  建立江苏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指导、协调和促进各市、各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组织和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机构、跨省(市、区)的反拐工作,积极参与和协调反拐省际合作,总结交流反拐工作经验,推动反拐工作的落实。
  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反拐工作机制。
  三、行动措施和职责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1.工作目标
  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的力度,提高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实施反拐行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及修订工作,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2.职责分工
  (1)建立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省法制办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2)在全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省公安厅负责,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3)在公安机关内部,加强反拐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省公安厅负责)
  (4)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省公安厅负责,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5)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1.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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