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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着眼于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着力解决居民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的作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鼓励、支持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区分不同类型的社区,实行分类指导。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解决薄弱环节;既要坚持广受居民欢迎的传统服务方式,又要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水平;既要突出城市社区,又要协调城乡社区发展。协调联动、资源共享。依托信息化平台,注重工作综合、社区各类资源整合和政府部门政策聚合,加强工作协调和联动,实现社区设施配置合理、服务效率提高的目的。

  (三)主要任务。通过努力,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使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三、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政策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等,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再就业援助。结合居民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开发就业岗位,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增加就业途径,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加强信用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创造条件。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和帮助享受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二)加强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整合、提升、完善社区服务组织的功能,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作为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依托,在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和就医管理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三)加强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构建覆盖社区各类优抚对象和弱势群体的新型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善省辖市、县(市、区)、街道(镇)和社区四个层次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做到工作有队伍、经费有保障、办公有场所、服务有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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