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做好预案衔接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及《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市统一规定和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及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高危行业、中央驻津企业、市属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第一批企业预案报备明细附后),其他类型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分级分类应急预案数据库的建立。使预案之间形成有效衔接,逐步形成覆盖各区域、各相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小商小户除外)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四)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数据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均要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及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市、区县、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数据库的连接。对预案管理实施定期申报和统计制度,为实现应急预案电子化管理奠定基础。
五、方法步骤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应急预案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月15日-5月31日)
主要工作内容:
1.4月底前制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5月中上旬进行全市动员部署工作,明确试点工作目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明确各级责任。
2.5月底前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大中型企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并完成所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9月15日)
主要工作内容:
1. 组织宣贯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09年第17号),修订《天津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评审、修订、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
2. 组织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企业特点的应急预案范本,指导各试点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修订、补充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预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