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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全监管局确定的2009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8项重点工作和6项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区县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区、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区域所属生产经营企业和行业管理的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编制和建档工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市、区(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的职责分工,细化分管企业名单;制定预案审查和备案程序;建立区县属管理企业、行业管理企业、市重点管理企业的应急预案数据库;力争实现我市高危行业、中央驻津企业、市管重点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试点区县和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不同类型的试点单位工作研讨交流会,指导、推动试点单位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组 长: 张时善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魏青松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孙建中 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办主任
  沈 俊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中心主任
  贾 敏 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办
  汤 杨 市安全监管局应急办
  四、试点内容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和《天津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各区县、行业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完善和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易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逐步形成预案体系;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预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规定,科学规范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试点区县及重点单位名称另附)
  (二)规范开展全市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人员的培训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重点企业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报送和备案管理以及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管理人员系统掌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知识和应急预案编制方法,掌握应急预案数据库建立和使用方法,提高应急预案管理人预案编制水平。通过培训,做到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完成备案管理;其他企业全部有预案;区县安全监管、行业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安全生产预案完成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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