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2月17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17日)废止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2009年度“1346”行动计划的通知
(合政〔2009〕44号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增强经济综合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将《合肥市2009年度“1346”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实施“1346”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实施省“861”行动计划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实施市“1346”项目作为推进投资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把手亲自抓,认真研究制定项目推进实施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项目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调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
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通过召开调度会或协调会等方式,全力做好“1346”行动计划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进项目早开工、快建设。
三、认真做好项目月报工作
建立“1346”行动计划项目信息员制度,根据项目信息统计、分析、报送要求,各责任部门确定一名项目信息员,及时填报月度报表,准确反映项目进展情况。
合肥市2009年度“1346”行动计划》编制说明
2009年“1346”行动计划共安排投资项目435项,总投资4966.2亿元,年计划投资706.79亿元,项目涵盖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为上、投资为本”的理念不动摇,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后劲,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