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能源项目
1.核电建设项目; 2.火电建设项目:单机60万千瓦以上;
3.热电联产或综合利用发电建设项目:单机30万千瓦以上;
4.抽水蓄能建设项目:单机30万千瓦以上;
5.生物质能发电项目;
6.电网建设项目:电压等级220千伏以上;
7.国家和省规划的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
8.炼油设施建设或扩能改造项目;
9.国家规划的能源替代或生物能源、新能源项目。
三、水利项目
1.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
2.大型水库建设工程:新建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
3.大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亿元以上;
4.新建灌区建设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
5.主要防洪河道治理工程。
四、城建项目
1.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2.县级以上城市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工程。
五、社会事业项目
1.市属高校建设项目;
2.市属职业教育院校建设项目;
3.市属医院建设项目;
4.市属或市补助资金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建设项目;
六、物流项目
省、市规划的全国性、区域性现代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七、工业项目
1.重大装备制造建设项目;
2.汽车及零部件建设项目;
3.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建设项目;
4.钢铁建设项目;
5.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6.其他需要列入的项目:每亩投资强度在120万元以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精深加工、精细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建材、先进纺织、轻工等建设项目。
八、农业项目
1.单个项目中央或省投资建设项目;
2.重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建设项目。
九、节能减排项目
1.单个项目年节能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2.重要的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和资源节约利用建设项目。
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