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职研究生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9]8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时代要求和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根据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形势任务需要,经与省委党校协商,2009年我厅和省委党校继续联合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职研究生。现就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学模式
采取联合办学模式。省委党校在我厅设立劳动保障厅在职研究生工作站,工作站设在厅干部教育处,授课地点设在我厅下属的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
二、学制及授课方式
学制:学制三年。
授课方式:采取自学与小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授课方式。两年半时间学完规定课程,半年时间撰写毕业论文。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招生范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省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报考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2月5日-3月23日。
报名地点:省劳动保障厅干部教育处(石家庄维明北大街118号1216室)
联系电话:0311-88616824 / 88616152
报名时持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张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
各市、县(市、区)报考人员由设区市劳动保障局人事教育部门统一向省厅干部教育处报名。
省直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直接到省厅厅干部教育处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时间:2009年4月25日-26日。
考试地点: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考试科目:1、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3、现代管理学; 4、英语
六、考前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