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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2009〕29号)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协作精神,坚决服从服务于抗震救灾大局,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通过捐款捐物、交纳特殊党费等形式,竭尽所能为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截止目前全市共向灾区捐赠款物达8393万余元;向灾区派出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灾后重建队伍9支720余人。赴川支援抗震救灾的同志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全力以赴抢救被困群众、筹措救灾款物、救治受伤群众、开展灾区防疫,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决定对市消防支队抗震抢险救灾突击队等3个集体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对市建委质检站等7个单位通令嘉奖,授予市政府救灾办(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等12个单位抗震救灾捐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市委办公室等24个单位抗震救灾服务协调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李力等17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对张伟等4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把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验、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热爱南阳、建设南阳、发展南阳的强大动力,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奋力进取,为支援抗震救灾和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九年四月六日

  附 件
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集体奖励(46个)
  1.集体三等功(3个):市消防支队抗震抢险救灾突击队、市卫生局抗震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救援队、市建委抗震救灾援建突击队。
  2.通令嘉奖(7个):市建委质检站、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市建发建筑有限公司、南阳恒康建筑有限公司、市电业局抗震救灾保电突击队、南阳市宛运公司、南阳市运输管理局。
  3.抗震救灾捐赠组织工作先进单位(12个):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救灾办(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团市委希望工程办公室、淅川县政府、邓州市政府、新野县政府、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镇平县政府、方城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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