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扩大出口需求。大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国内外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体系认证,完善出口品牌培育计划,帮助企业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交易会、博览会、展销会,寻求更多的贸易机会。充分利用各项外经贸政策,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落实商务、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贸易便利化措施,推进大通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企业战略重组合作。做好市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建材、中石油及中核总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推进市政府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内蒙古博源投资集团、乐凯集团等大企业的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支持重点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
(六)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完善联动机制,优化建设环境,加快建设进度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强化节点计划控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加强用地保障。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适时先行受理用地报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在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组织先行用地报批材料。
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已完成规划环评的规划内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工作程序。将有限的环境容量向重点项目倾斜,对已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重点项目,优先从区域替代削减腾出的总量中予以调剂。对省、市级重大战略支撑项目,统筹协调环境容量。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
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全面推行外资项目无偿代理制。细化投资便利化措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加强合同外资重点跟踪管理,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
(七)着力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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