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征收率;落实好新
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综合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积极争取省财政新增安排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投资基金。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开展清费治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加强企业治乱减负。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
整治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环境。集中严厉打击破坏、扰乱企业经营的刑事犯罪,从严惩处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断水断路、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采取从重从快方针,快审快结,依法对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予以严惩。
(三)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调控调节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满足企业生产要素需求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监测能力。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经济运行监测网络,建立重点企业“信息直通车”制度。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快速调查,做好经济形势分析、研判、预测和预警工作。加强信息引导,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服务。市政府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及时提出即期调节政策措施。
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保障。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积极推动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调整重点企业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物运输量,降低运输成本;做好成品油供应;确保电厂无缺煤停机、无非计划拉闸限电。对企业煤电油运需求,做到应保尽保、应供尽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