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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宛政〔2009〕20号)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1988年《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以下简称“两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12月,经教育部督导团检查验收,国家认定我省实现“两基”目标。在全市“两基”实施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两基”巩固提高和教育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卧龙区教育体育局等50个单位“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盛亚东等504名同志“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不断创新,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继续巩固扩大“两基”成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00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南阳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卧龙区教育体育局
  卧龙区安皋镇人民政府
  卧龙区英庄镇人民政府
  淅川县马蹬镇人民政府
  淅川县荆关镇人民政府
  淅川县毛堂乡人民政府
  宛城区财政局
  宛城区教育体育局
  宛城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新野县教育体育局
  新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政府
  方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方城县广阳镇人民政府
  方城县赵河镇人民政府
  方城县拐河镇人民政府
  南召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南召县板山坪乡人民政府
  南召县皇路店镇人民政府
  社旗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
  社旗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桐柏县人民政府
  桐柏县平氏镇人民政府
  桐柏县教育局
  内乡县马山口镇人民政府
  内乡县赤眉镇人民政府
  内乡县瓦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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