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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十三)积极推进免费义务教育进程。继续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和教科书征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套。
  (十四)认真做好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农民工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对经教育部门认定、分配入学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免收借读费,并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发挥“五老”作用和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和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安排工作。
  (十五)切实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将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总体发展规划,不断提高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优先保证残障儿童少年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力争3年内实现每个县区都至少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使残障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率达到85%,并逐步扩大到12年教育。
  五、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十六)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推进课程改革,保证所有学校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十七)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进一步推广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十八)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意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严格依法办学。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学校内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切实加强学校内部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覆盖学校所有工作环节的责任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六、加大投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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