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领导,推进工作
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盘活存量土地情况、依法依规用地情况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要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两保一高”目标任务的重大意义,要把土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日程,层层建立责任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务必抓出成效。
(三)协调联动,落实共同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改、规划、建设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模、产业结构方面积极研究促进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政策措施。财政、税务部门要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财政、税收政策。要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机关及国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联合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按照《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所有土地收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规费减免要依法依规进行。用于农业方面的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支持新农村建设,全力推进以田、水、林、路、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复垦,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国土资源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并建立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加强收费票据监管,实行以票管费,对涉土涉农资金划缴不及时等问题要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
(五)统筹谋划,整体运作
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的关系,坚持科学发展。各县市区政府特别是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谋划,精打细算,科学安排,有保有压,合理供地,既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又要严格把好关口,处理好保护与保障、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满足当代人发展需求,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空间。必须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高效利用土地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积极推进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向创新要土地,向闲置要土地,向空间要土地,向管理要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取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真正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