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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国土资源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三、加快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推进邓州市“国土综合整治工程”试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规模化的国土综合整治和“空心村”整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最终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同时,通过国土综合整治,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为新增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用地提供新的支撑,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一般项目靠挖潜”的供地要求。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鼓励和支持具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的地区更好地开展挂钩工作。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并为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拓展空间。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对项目区规划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依法给予被占地农民补偿安置的前提下,根据整体审批文件依照相关规定供地,涉及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的,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以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对纳入新增中央和省投资计划的城镇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农村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大保障力度,加快供应。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所节约的土地,应当优先满足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保障纳入新增中央和省投资计划的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用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盘活企业关闭、重组和改制等形成的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对使用原有存量土地进行增资扩建的工业项目,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设容积率。
  及时提供土地产权保障服务。对新增中央和省投资计划项目用地,要加快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使用其他单位腾退土地的,要依法确定腾退前后的土地权属,明晰产权;以土地置换方式用地的,要积极协调各方签订置换协议,明确权属调整;使用关闭、重组和改制等企业存量用地的,要在办理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后,及时办理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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