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众参与,阳光规划
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将广泛征求包括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各方意见,采用咨询、交流、公示等方式,促进公众对规划编制的参与。同时,按照
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规划实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
三、规划范围
大理滇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立足以大理市为核心城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主要以大理市周边的宾川、弥渡、祥云、巍山、漾濞、洱源六个县的相关区域纳入大理滇西中心城市范围统一规划。具体规划范围以规划单位实际测算,州人民政府确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面积为准。
四、规划编制重点与主要内容
(一)研究新的发展背景和阶段对大理区域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挑战,分析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对州域乃至更大区域的意义及其必然性和必要性。
(二)从区域自身的特征、发展阶段入手,分析构建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路径和模式,落实到城市与区域空间层面对发展模式转型提出的要求。
(三)从区域整体高效发展和产业优化布局的角度,研究资源(尤其是土地、环境)统筹、区域统筹,如何在“集中、集聚、集约”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实现区域的空间重组,明确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空间范围和组织模式,落实城市建设的空间支撑体系,并提出相应的行政区划的调整建议。
(四)抓住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的大好机遇,从建设大理滇西中心城市的要求出发,加强区域性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并积极谋划建设更大区域性的交通、市政、公共服务等设施,加快州域支撑体系建设完善的步伐。
(五)整合作为滇西中心城市空间范围的其他县城与城镇的各类规划,确定新的“城市增长边界”,培育新的“城市增长联盟”,实现“隐性城市化”向“显性城市化”的转化,全面提升城市化发展的速度与质量。
(六)加强与《大理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等)的协调和衔接,明确近期建设的思路和内容,为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从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彰显地区的文化特色和产业优势,保持并提高地区的生态环境水准,增强大理发展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