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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经信办函〔2009〕16号)


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安徽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2009〕18号)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委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主要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5月25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前结束,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5月25日-5月31日)
  成立我委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我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我委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布置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并将实施方案、工作机构和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于5月31日前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委属单位)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委里备案。我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在委信息专网上进行宣传报道。
  (二)自查自纠(6月1日-6月30日)
  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不走过场。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填列《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上签字。我委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报表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7月10日-9月3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将不低于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30%。
  重点检查对象:
  1、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单位;
  2、有群众举报的单位;
  3、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我委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发现的有关情况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四)整改落实(10月11日-11月10日)
  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针对检查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制定有关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制约,建立起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并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省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置,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部门、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薄,并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成立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行财处,具体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五、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1、委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要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委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设立举报箱(委办公楼一楼)和举报电话(电话号码:2871876),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
  2、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委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督办典型案件。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1、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 、“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主管部门: 单位:万元、个
行次项目金额(个数)备注行次项目金额(个数)备注
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自查发现小金库及纠正情况  
 其中:滚存资金余额  1自查发现小金库个数  
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来源合计  2自查纠正处理小金库个数  
1财政拨款  3自查发现小金库账户个数  
2政府性基金收入   其中:违规开设单位账户个数  
3专项收入         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4自查已撤销小金库账户个数  
5罚没收入   其中:已撤销单位账户个数  
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已撤销公款私存账户个数  
7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自查发现小金库处理情况  
8资产处置收入  1应上缴财政金额  
9资产出租收入   已上缴财政金额  
10经营收入  2应补缴税款金额  
11利息收入   已补缴税款金额  
12捐赠收入  3应退还违规收费及摊派等金额  
1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已退还违规收费及摊派等金额  
14其他  4个人应退还违规所得金额  
2007年至今小金库资金支出合计   个人已退还违规所得金额  
1弥补经费  5其他应追回违规支出金额  
2购建资产支出   其他已追回违规支出金额  
3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支出  6应调账处理金额  
4接待宴请、公款旅游支出   已调账处理金额  
5礼品礼金支出  自查处罚通报情况  
6私分  1自查受行政处罚人数  
7其他   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受行政处罚人数  
期末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原值         单位会计人员受行政处罚人数  
1现金  2自查受组织处理人数  
2银行存款   其中:处理省部级人数  
3有价证券      处理地厅级人数  
4固定资产原值      处理县处级人数  
5股权和债权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  
6其他  3自查受党纪政纪处理人数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其中:处理省部级人数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金额      处理地厅级人数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      处理县处级人数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核算设立小金库金额  4自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数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   其中:处理省部级人数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       处理地厅级人数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      处理县处级人数  
8其他      处理乡科级以下人数  
    5自查通报的案件数  
    6新闻媒体曝光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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