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渔业安全日常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中要深入实地、深入重点水域和码头,逐一认真查找安全问题,严格排查安全隐患,详细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将隐患消除在前,实现辖区内无安全死角,努力减少事故发生率,全面构建平安渔业。
  (三)加强重点水域和码头的监管。重点水域和码头,是渔船数量集中地带,要纳入渔船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首要环节。要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可建立监管机制,落实专业力量,明确职责,实行24小时监控。
  (四)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及职责,充实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探索在重点渔业乡村建立和推广渔业安全员制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执法。要以渔业企业、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等场所为重点,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查处力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做好渔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提高渔业安全生产应急能力
  (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建立和完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将灾害天气、汛情等灾害信息通报各地及渔业部门。渔业、海事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无线电台、手机短信等各种渠道,及时将灾害气象预警信息传递给渔区、渔业企业和渔民,并同时发布渔船避险路线、避险操作规程、养殖人员撤离注意事项等,为渔民提供充分的气象预警和避险信息服务。
  (二)完善渔业安全应急预案。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订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应急预案,特别要根据本区域自然气候条件等,进一步细化渔船和渔业养殖设施防避自然灾害的预案,明确具体的防灾避险措施,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三)加强渔业救助力量建设。各级渔业部门要在重点水域建立完善渔业专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加强渔政执法船(艇)和渔船的辅助救助能力建设。为执法船(艇)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备航制度,组织渔政执法船(艇)和渔船主动积极参与本区域应急救助行动,加强渔船之间的相互支援和自救互救。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