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为便于对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的审核和统一监管,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将技工学校学生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统一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
  (三)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要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供辖区内综合型高中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名单,以便各级学生资助机构对照审核综合型高中学校内中职受助学生名单。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国家助学金等信息的月报告工作。
  (四)各州(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督促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建立包括学生代表参与的助学金评审机制,强化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的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操作。

  五、加强资金的管理,完善资金滚动管理和监督机制
  各州(市)财政、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将党和政府对中职学生的关怀,认真落实到每一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管好、用好国家助学金。要对所辖区内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结余资金情况进行核实,并填报《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金情况表》(见附件),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于2009年3月1号前上报,以后年度在每年1月30日前上报(按照省财政下达资金文件学校顺序汇总填列,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同时上报)。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据上报的上年度资金结余情况,审核后,在下达下年度资金时,予以扣除(补足)。填报单位、核实部门对数据的真实、完整负责,逾期不报或由于数据遗漏、差错等原因造成资金不足,所需资金由责任单位或部门承担。
  各级财政、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
  检查采取各市、省直学校先行自查与省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工作一定要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各地要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具体为:
  (一)自查自纠
  州(市)财政、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辖县(区)助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省属学校的自查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自查工作要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做好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求全面深入,自查面应达到100%,不留死角,杜绝走过场、不彻底的现象。自查完成后,各(州)市和省属学校汇总相关数据,于2009年3月15日前正式上报(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本)省教育资助中心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查内容包括:
  1.学生资助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
  3.学校办学资质情况。
  4.学籍管理情况。
  5.助学金等信息审核和填报情况。
  6.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7.资助工作奖惩机制执行情况。
  同时填列《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表》和《 云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情况表》(见附件)。
  (二)省级检查和总结评估
  在各州(市)和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省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学校的档案、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随机抽查(通知另发)。结合各州(市)和省属学校自查和省抽查情况,形成全省报告,通报全省。
  (三)学生资助机构要积极跟踪本辖区内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本地区中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州(市)、县(市)要建立国家助学金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奖惩机制
  州(市)、县(市)财政、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研究改进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发放形式,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将上报省政府批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收回资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取消该州(市)其他职业教育省级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中央,由中央对学校采取限制招生、停止招生、限期整改等措施。省财政厅、教育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表彰。

  八、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方式如下:
  省财政厅:张宇  0871-3629585
  电子邮件: jkwczy@126.com
  省教育厅:王敏  0871-5103140
  电子邮件: loanedu@mail.ynedu.net.cn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王冀云 0871-7195737
  电子邮件:ynldt77@sina.com

  附件:1.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情况表
  2.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表
  3. 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情况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