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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菏泽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菏政办发〔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菏泽市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现作如下通知:
  一、明确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原则和目标
  市政府网站建设要遵循“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围绕政府工作全局,把握政务公开、在线服务、公众交流三大功能定位,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展示政府执政为民和亲民爱民的形象。
  市政府网站建设要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增强网上服务能力,推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把市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和政府面向社会服务的主要窗口。市政府网站建设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和广度,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二是整合各级政府网站资源和电子政务应用成果,逐步实施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网上办事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服务窗口,提供跨部门的“一站式”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三是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接受公众监督,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管理,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四是加快市政府网站体系的建设,建立市政府主网站与10个县区政府网站、市直各部门网站的资源共享和信息联动机制。
  二、提升市政府网站的功能和定位
  市政府网站的主要功能是发布各项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等。市政府网站主要设置以下基本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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