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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3.名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4.首席名师人选正式确定后,由首席名师人选聘工作室成员,并将本工作室成员选聘结果和工作室项目申报方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
  5.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工作室成员选聘结果和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提交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6.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先期组建部分具备条件的学科名师工作室。首批名师工作室和首席名师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条件指定并命名、授牌。
  四、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条件
  1.具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市级骨干教师等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称号之一且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或校长。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3.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4.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5.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成果一等奖。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
  五、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
  1.组织保障
  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名师工作室”进行组织 、协调、检查、评估, 审查名师及学员资格,负责落实培训经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教师工作处、长沙教育学院、长沙市教科院、长沙市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为成员单位。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指导工作,审查名师工作室培养计划、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名师工作室培训工作和学习情况,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总结培训经验,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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