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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川金城中学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淄川金城中学学校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价字[2009]135号)
淄川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淄川区金城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川价字[2009]第19号)收悉。淄川区金城中学是2003年经教育部门批准的一所实施全日制初中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属社会力量办学。经研究,同意该校按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招收的初中学历教育学生的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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