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向县区政府下放行政权力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继续“向县区放权”的决定精神,加快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促进县区经济发展,市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开展向县区政府下放行政管理权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权力下放工作的指导思想
下放行政权力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着力转变管理职能、理顺执法关系、优化执法机构结构、提高执法效率,逐步形成“事权合理、责权统一、重心下移、提高效能、有利发展”的县区经济社会管理模式。
二、权力下放的原则
权力下放要始终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
(一)依法下放的原则。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市和县区都可以行使的权力,一律下放。不能一次性全部下放的,要统筹制定下放工作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阶段、分批次下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通过授权和委托执法的方式由县区行使的行政权力,依法授权或委托下放权力。
(二)强化服务的原则。权力下放必须有利于县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各项民生工程的落实,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对社会实施直接管理的行政管理权限,要尽可能完全下放给县区,最大限度地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凡下放的权限,连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权等相关附属权力要同时下放,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权力下放工作的组织
权力下放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积极配合,并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权力下放工作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审核上报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