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环境保护局、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多层面环保课堂有关工作的通知
(长环联[2009]03号)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文明办、环保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两型”社会,市委、市政府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长沙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了要“开设多层面环保课堂”,要求在2010年以前在市委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市民学校开设不同形式的环保课堂,传播、普及环保国策、环境科学和环保基本技能,使长沙各级领导干部、决策者、市民和学生了解国际环保形势、国内环保状况和长沙环保实情。
为落实这一计划要求,现将《长沙市开展多层面环保课堂工作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申报(2009年3月31日前)
凡长沙市行政范围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学校、单位市民学校均可申报。
各单位申报材料应包含单位名称、法人、联系方式、环保课堂实施方案等内容,经本辖区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
二、确定试点单位(2009年4月20日前)
市委组织部、文明办、市环保局、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择优选择20个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单位将考虑城乡,市、区县(市),以及各领域的覆盖。
三、试点单位实施(2009年9月前)
由市环保局拨付20个试点单位工作经费各伍仟圆整。试点单位完善并实施本单位环保课堂工作方案。
四、评比表彰及推广(2009年12月前)
对20个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照方案实施完成且效果明显的给予伍仟圆奖励并在当地进行推广;评出效果突出的前五名给予特别奖励壹万圆整并在全市推广。
五、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请组织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9年3月31日(周二)前报送至市环保局宣教站,由市环保宣教站汇总。
联系人:陈 谱 联系电话:262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