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9〕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实施,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政府等50个“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于孝东等100名“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为加快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
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0个)
张店区政府
张店区南定镇政府
张店区湖田镇政府
张店区傅家镇政府
淄博东岳实业总公司
淄川区政府
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博山区政府
市环保局博山分局
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周村区政府
市环保局周村分局
淄博市周村自来水有限公司
周村区市容环卫管理局
临淄区政府
市环保局临淄分局
临淄区建设局
山东美陵污水净化公司
华能辛店电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桓台县政府
桓台县环保局
桓台县水务局
山东汇丰石化有限公司
淄博市桓台县环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高青县政府
高青县环保局
高青县水务局
沂源县政府
沂源县环保局
沂源县污水处理厂
沂源县东里镇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高新区规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