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参加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09]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许昌市参加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许昌市参加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实施对外开放主战略,积极承接环渤海地区产业转移,大力推进豫津两省市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省政府定于2009年6月26日在天津市举办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的通知》(豫政办〔2009〕89)号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会。为切实做好我市组团参会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许昌与环渤海地区特别是天津市的合作与交流,以“开放、诚信、合作、双赢”为主题,以优势产业、园区经济推介、合作项目对接为主要内容,促成一批与环渤海地区企业的合作项目,为许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许昌市成立参会代表团,市政府领导任团长,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魏金河任办公室主任。
三、举办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6月26日;地点:天津赛象酒店(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8号)。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省政府于6月25日晚8时在天津赛象酒店召开预备会,市代表团负责人、联络员参加会议。市代表团预备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6月26日10:30-11:30,举行河南-天津经济技术合作项目洽谈会暨签约仪式。
(三)12:00-13:00,省政府招待酒会。
(四)6月27日-28日,参观考察天津环渤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物流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