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设局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汕府建[2009]85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建设局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汕头市建设局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09〕3号)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各级干部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全意识,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和构建“和谐汕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汕头市建设局2009年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长王德声任组长,杨鮀生同志为副组长,林耿明、颜廷启、陈淑雄、林永安、黄祯岳、蓝宇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
各区县建设局,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机构,以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在全市在建工地、燃气行业、旅游风景区、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市建设局将成立四个检查组,检查监督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情况:由杨鮀生副局长带队,建管科负责,检查监督全市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由林耿明副局长带队,市政科和设计科负责,检查市政建设和礐石风景区安全生产情况;由颜廷启副局长带队,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局属单位办公场所及出租场所安全情况;由陈淑雄副局长带队,综合科负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