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建建〔2009〕56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09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 活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20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珠安办[2009]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
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广东省200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9]203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珠海市200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珠安办[2009]33号)精神,为认真开展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创造良好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任务的完成,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促进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创建“平安珠海”、“和谐珠海”作出贡献。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市建设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实整治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