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企业战略重组合作。大力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重点企业围绕主业发展,通过产权(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持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重组上市等多种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以重点企业为主体推进医药、化工、食品、钢铁、煤炭、电力、水泥、造纸等行业企业间的强强联合与产业链重组,形成互为市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协同发展机制,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重点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市内外企业。
(六)完善项目联动机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保障项目建设用地。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优化配置计划用地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重点企业建设项目,适时先行受理用地报件,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解决用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符合先行用地条件的项目,积极帮助组织先行用地报批材料。
3.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对已完成环评规划的项目,整体进行环评审批,简化单个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简化重大项目环评报告工作程序,将环境容量向重点项目倾斜。对集中连片建设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统筹协调环境容量。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
4.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引进外资的优惠政策,细化投资便利化措施,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加强合同外资重点项目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及时落地。帮助企业积极争取省政府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对我市利用境外、省外资金实际到位在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给予资助。
(七)搞好困难企业帮扶,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1.加大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对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期缴纳。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业企业需要缴纳的各种规费,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酌情减免或予以缓交。对确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在确保正常发放的前提下,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并免收滞纳金。
2.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对暂时因资金困难无法还帐,但是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市场前景良好的企业,本着既保护债权人利益,又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原则,采取慎重灵活多样的诉讼保全措施,大力加强调解工作,采用设置担保等方法,促使债权人给予债务企业合理的宽限期,帮助债务企业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各级法院在处理企业破产案件时,尽量挽救被诉企业,避免轻易采取破产程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