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着力支持企业发展
1.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坚决兑现中央和我省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省政府出台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豫政〔2009〕9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条对照,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2.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进增值税转型,降低增值税税率;落实好新
企业所得税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适当延长中小企业纳税申报期限,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执行所得税优惠税率;严格执行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府资金支持,支持企业获得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和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资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市财政安排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2000万元,并按规定尽快下达到项目单位。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全面清理涉企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省政府取消和降低156项收费的政策,对省及省以下规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利于经济发展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收费项目视情况降低收费标准。坚决清理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贷款违规收费行为。
2.加强企业治乱减负。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严禁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严格实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和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立即停止一切增加企业负担的评比达标活动;除涉及环境保护、节能降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税收及计划生育等检查外,停止一切面向企业的检查活动;必须进行的检查须经同级监察或减负责任部门批准备案,并尽量减少次数或合并执行,所有检查活动实行“履职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