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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组团赴揭阳、潮州、茂名举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招聘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各责任单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在拟定招聘简章时,充分考虑到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农村劳动力存在劳动技能较低的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用工需求,适当降低招聘条件,切实有效促进三地农村劳动力成功实现异地转移就业。
  (四)对被录用人员中的个别困难对象,在招工体检、来珠路费、伙食费等方面支出,建议录用企业可酌情先行预支。
  (五)揭阳、潮州、茂名三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全力配合我市做好对口劳务扶持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及相关筹备工作。

  附件:1.珠海市对口安置扶持劳动力计划表
  2.珠海市用人单位岗位空缺信息表

  附件1:
  珠海市对口安置扶持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家、人

责 任 单 位

赴会企业

招聘人数

备 注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香 洲

劳动管理所

8

240

 

拱 北

劳动管理所

8

240

 

南 湾

劳动管理所

8

240

 

香 洲 区

10

300

 

斗 门 区

10

300

 

金 湾 区

10

300

 

高 新 区

5

  150

 

高栏港区

3

90

 

合  计

62

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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