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时间及步骤
“立足岗位谋振兴,服务基层促增长”一一省直机关青年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岗位建功竞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活动申报阶段(2009年2月至3月)
各单位机关团组织和青工委要按照遇知要求,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单位中心工作来确定本单位的活动主题、活动方案,建立考评小组、落实活动部署,并于3月18日前将《辽宁省直属机关青年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岗位建功竞赛活动申报表》报至省直机关团工委、青工委。
(二)活动开展阶段(2009年4月至1~月)
各单位机关团组织和青工委要根据活动指导思想,积极开展青年服务辽宁振兴岗位建功竞赛活动。通过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注重挖掘好的经验和典型,不断推出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活动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考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活动成果申报评选阶段(2009年11月)
省直机关团工委、青工委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单位申报的活动进行考核,评出岗位建功竞赛优秀成果奖及优秀组织奖,同时评出岗位建功竞赛活动先进个人,对获奖单位及个人给予精神和一定物资奖励,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定省直各单位团的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确保岗位建功竞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各级团组织和青工委要从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提高青年素质的高度,充分认识岗位建功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将活动推荐到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和部门工作立项。主动选择与部门职能联系紧密、能够抓出成效的一两项工作作为部门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的重点内容,明确实施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具体措施,做到主题鲜明、责任清楚、措施得当。
2、团员青年要广泛参与,在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中增强党的宗旨意识。要把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作为对机关团员青年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力争使机关每一名青年干部都参加到活动中来,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本质要求,重点发挥好青年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服务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密切党群关系,增强群众意识,接受群众监督,使青年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立足岗位服务基层群众的实践中得到保持和发扬。
3、注重发挥团支部和青工委活动小组在岗位建功竞赛活动中的作用。机关各团支部和青工委活动小组是组织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最基层的组织,充分发挥团支部和活动小组作用,是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和 青工委一定要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团支部和活动小组。团支部书记和活动小组组长要认真组织、细化落实,充分发挥支部和活动小组优势,通过政策导向、协调指导、智力支持、息服务等方式,扎扎实实地为基层和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省直机关团工委、青工委将总结宣传各部门开展岗位建功竞赛活动的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