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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28号提案的答复

  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虽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农业标准化宣传教育深度还不够,标准推广手段比较单一,广大农户标准化意识还较淡薄,执行和实施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二是标准体系不够健全,部分标准技术水平较低,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较少,还不能满足我市农业产业和优势农产品发展需要;三是部分示范区标准化建设质量较差,缺乏必要的检测装备、标准化管理制度和专业人才,农业规模偏小对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带来困难;四是个别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组织还未发挥应有作用,政府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不足,部分乡镇政府对农业标准化缺乏应有重视。为此,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的建议和我们的工作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

  通过新闻媒体、科普宣传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培训等形式,在全市广泛开展农业标准化宣传,分类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培训。增强农业生产者、农产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标准化意识,形成有利于农业标准化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对标准化加快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调动生产者和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实施农业标准化的积极性。组织对现行推广应用的各级农业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并对适宜我市推广应用的标准进行筛选、分类、印制,统一编印全市农业标准宣传培训教材,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宣传培训活动。

  二、全面构建农业标准体系

  进一步加强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建立市地方标准制修订业务归口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体制,完成农业、畜牧业、林业标准体系编制。以提高农业标准技术水平为重点,对现行的市、县两级农业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并制订与标准相对应的“标准模式图”,解决标准重复、交叉问题。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制订一批重点领域急需的地方标准。加强农业标准科研,鼓励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研制先进的具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合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修改完善《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评价细则》,创新管理机制与评价方法,确保示范区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深化农业产业基地、科技园区、“三品”基地、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有机融合的推进机制,拓展示范区建设范围。以质量和效益为本,在全面完成已下达的各级示范区(项目)计划基础上,继续申报、创建一批国家、省和市示范区(项目)。加强对已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跟踪监管,强化示范区改建、提质、升级,探索建立示范区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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