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县区应选择1-2家在当地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菏泽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具体办事机构。中储粮曹县直属库、中储粮单县直属库、中储粮巨野直属库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辖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辖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各县区。四是派出普查工作组,对本辖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五是汇总本辖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六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七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八是做好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县区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区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区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向同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农业发展银行各分支机构负责向同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